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六朝詩選讀|分組報告(一)|評價〈試論公讌詩之於鄴下文士集團的象徵意義〉之貢獻

        對於「文學」究竟為何物、有何功用、如何生成,歷來的文學評論者、研究者已有諸多看法和理論。然而「文學作品」的生成與「文人」存在的場域之依存性及重要性,歷來的研究和評論則多付之闕如;尤其現行主流之文學史論述多以唯物史觀探討文學體裁之流變、以抒情文學史觀評述歷代文人著作,缺乏探討「作品」、「作者」、「書寫場域」三者之間實際運作關係的論述,可謂文學史上的一項缺憾。
        鄭毓瑜先生的這篇文章,正好跳脫了長久以來我們所習慣的,文學史論述中理解作品的方法和觀點,進而得出異於主流文學史中對於作品價值的判斷。她首先站在「詩可以觀」這一基礎上,藉由各種的史料、文學作品等,試圖還原鄴下文士集團的生活處境,並進一步推論這樣的生活處境如何由外而內的從物質上、活動上影響文士的內在心緒、情志,在制度上如何讓「創作」成為文士集團生活中的一部份,並且「文士」和「文士集團」是如何不可分割。
        總地來說,本文在問題的切入角度上異於前人,緊密的聚焦於「作者」(鄴下文士)和「創作場域」(文士集團、曹氏父子)的互相影響,關注「文學作品」究竟如何在一個「共時」(包含前述二者)的當下被創造,如何在一個集團當中流傳、運作,進而「肯定」這樣具有共性、關注於當下的作品。這樣的論述在一定程度上質疑了現存的文學史論述:究竟怎樣的作品該受到我們重視?是作者覺得重要的,還是我們覺得「好」的?公讌諸作在民國以降的文學史書寫中大抵不受重視,卻多選入《昭明文選》中,換言之,可能當今我們重視的作品並非古人所重視。鄭先生的論文正好提醒我們可以從更實際、更貼近文人生活以及文人自我認知的角度去看待文學作品的存在和價值。
        在論證公讌詩之價值的過程中,鄭先生也確認了曹氏父子對待文士的態度。她將鄴下文士的遭遇和前後朝代的其他文人彼此對照,證明曹氏父子並非僅以「侍從」的身份來對待文士,更是以欣賞、喜愛的態度來鑑賞諸文士的文才,如此,建安文士集團的定位便不再是政治體系中或依存於政治運作中的一環,而是一種嶄新獨立之文學性階層。(P.201)這樣的確認有助於我們更精確地看待此一團體的存在,及其進行的創作,也進一步釐清了文學史中對於「文學獨立」之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
        「文士集團」的存在使得「文士」能夠在遊戲中創作、隨心而騁才,且在群體中獲得認同,透過與他人交往獲得應答回報,所謂的「自我」得以維持並愈益清晰。(P.211)換言之,「文士集團」在一定程度上構成「鄴下文士」一部份的主體性。

        好的研究應能繼承前人的理論,並為未來的研究開拓新的視野和方向。就這樣的標準來看,本篇論文釐清了前代學者如林文月先生對於魏晉詩歌「大我」、「小我」的論述,又將《文心雕龍》〈時序〉和〈明詩〉中關於宴遊和建安風骨的關係標舉出來,使後人在探討此時代的文學創作時有更明確的立基點。而本篇論文的結論對現代的文學觀、文學史觀提出反思,無疑提供了後人更多的研究空間及養分,儘管論述、舉證上可能有些許不足之處,然更務實而多元的觀點和論述都是後人值得參考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