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上課重點:哲學和教育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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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George R. Knight的文章The Nature of Philosophy and Education分別探討「哲學」和「教育」的本質。基本簡介了「哲學」是一門包含形上學、知識論、價值論三個領域的學問;「哲學」一詞本義雖指「愛智」,但作為一門嚴謹的學術分類,哲學活動的內涵還必須包含觀察現象、分析、綜合、思辨、規範等,進行哲學活動則必須具有自覺、兼容並蓄、洞察力、通權達變等的態度或能力。
另外則探討「教育」的本質,即回答「教育是什麼」的問題。作者以為「教育」不等於「訓練」、「學校教育」,當我們提及「教育」時關心的是更基本、根源性的問題,而探討教育哲學的問題時必須將教育與其他相關和教育相關的事務嚴謹的劃分,避免將不同的概念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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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授課讓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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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對於當前美國教育現場的質疑,有諸多與台灣相似處,而其質疑又能一針見血地點出病灶,讓人印象深刻。比方他認為當前的教育者可能注重「活動」勝過「進步」、「手段」勝過「目的」,便是現今教育者可能遇到的問題。也可能,比方說現今十二年國教、多元入學等教育政策,前線老師往往認為決策方向錯誤,決策者認為前線教師不能配合決策,都有可能是因為二者對於「手段」和「目的」認知的落差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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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些事情或授課內容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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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究竟是什麼:如果拋開上課所學、前人的說法或定義,就個人自己做了十多年的學生的經驗看來(在我所見所經歷的世界中),「教育」區別於「學習」「訓練」等,最重要的差別在於其核心價值,而教育的核心價值是什麼?我想是「人文化成」吧!《易經》:「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教育的內容不只是教,也不只是學,「教」跟「學只是手段和方法,然而手段和方法有千百萬種,教育哲學的內涵可能可以去探討這些方法是否適當,但「是否適當」的標準仍在「教育」上,如此一來,我們便不能忽略「教育」之核心價值、終極目標,而我想那便是「人文化成」。那是一個對人世的美好想像,儒家的經典裡曾為我們在在描繪過:「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我相信真正的教育,其實就是追求這樣的世界;世界裡的人能夠共同建構美好和諧而又不喪失主體性,追求自我的實現卻不干預他人的追求……
所以我想,「教育」和其他類似概念的最大不同,便是「目的」的不同。而且此一目的,是所謂的「內在目的」(其他概念則可能是外在目的),那便是希望透過教育去達成一個人文化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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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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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學的「內涵」乃至於「方法」,基本上和許多學科/學門都相同。如課程中提出的觀察、分析、綜合、思辨、規範等,自然科學的研究也同樣運用觀察、分析、綜合懂,而社會科學也同樣注重思辨;又關於自覺、兼容並蓄、洞察力、通權達變等,幾乎是所有學者都需要具備的態度:似乎「哲學」與現今各個學數分類之間有某種特別的關係?我想我們的確可以將這一現象視作一個證據:「所有的學問都始於哲學、終於哲學」的證據。
二、關於「教育」和其他相關概念的分野。這些分野之間或許可以用很清晰、邏輯性強烈的「定義」來區分,但是這樣區分的意義是什麼?我好奇「教育」這樣的概念是如何發展出來,他是本然性的概念、世界出現時就出現了(像「愛」、「親情」?)還是人類一步步建構出來的——似乎只有作用在「人」身上的種種事物才有可能被稱作「教育」,我們不太會說「教育一隻狗」或「一隻鸚鵡」,由此可見「教育」是在人類出現後,且身心、社會、家國、民族等概念出現後,意識到身為「人」的不同後才逐漸被「人」對於自身意義、概念建構後才接著被建構出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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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教育哲學|學習反思日誌(一)|哲學和教育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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