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或謂〈考功員外盧君墓銘〉「篇中並虛景」,然否?
*2. 〈唐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為何詳述請銘事?
韓愈詳述劉氏請銘之事,係因其請託之由更為特別,可能令韓愈「印象深刻」或者令他感到「義不容辭」。
文章以「有女奴抱嬰兒來」開其端,繼而敘其夫死將葬之事,此景如何不讓人感到蒼涼?而劉氏又敘以張圓和韓愈的交情、對韓愈的稱頌,令人感慨。中段「敢以其稚子汴見先生,將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蓋覆其遺胤子若孫。」幾句讀來,便知劉氏請託韓愈寫墓誌銘,對於張圓、張家具有崇高的意義,也完成張圓的心願。
然而,韓愈除了「寫下」墓誌銘外,執筆的他也決定寫下劉氏請銘的過程細節。韓愈正是認識到這件事情的嚴肅以及他完成這個請託對於請託者的意義,因而選擇將「請託」之事記下,記下「請託」、「請託的內涵」和「完成請託」而使得當中的意義得到彰顯。
*3. 〈試大理評事王君墓誌銘〉為何記其騙婚事?以入碑誌,是否得當?
韓愈記下王適騙婚之事,乃在凸顯王適之奇特。該篇墓誌銘的前半寫了王適「不肯隨人後舉選」的奇異、寫其不被王公貴族接納的遭遇、寫與李將軍的相投相合,最後在寫他和妻子離奇的相遇、嫁娶,徹底凸顯了王適的與眾不同。
除此之外,騙婚之事有趣的造成一種矛盾:王適懷才不遇,不受皇帝諸侯的賞識,未能加官進爵;其岳父又是個希望女兒嫁給「官人」的人,理論上王適不可能娶到高氏。然而無論用了什麼手段,王適最終確確實實的將高氏迎娶入門,這對於那些著眼於門第、社會位階的人而言即是種諷刺,也是王適作為一個不遇之人的一種「成功」吧!
由此看來,韓愈將此事寫入碑誌中,應是想呈現王適最真實的樣子。若只著眼於「騙婚之事」,則將此事寫入碑誌似乎不甚得體,但若著眼於王適的一生遭遇,及其與眾不同之處,則韓愈只是在盡可能呈現王適之所以為王適的言行風貌,以作為其墓誌銘的紀念。
*4. 〈殿中少監馬君墓誌〉為何以交情感慨成文?是否有乖誌體?
就如韓愈文末所說:「嗚呼!吾未耄老,自始至今,未四十年,而哭其祖子孫三世,于人世何如也!人欲久不死,而觀居此世者,何也?」北平王曾在他最需要的時候伸出援手,他與北平王家自然交情甚篤。然而不到四十年的時間卻看盡了他們家祖孫三代的凋零,尤其可以想見馬繼祖是如何英年早逝;對於韓愈而言,他應該是最難過、也最感滄桑的人。是以韓愈透由本文生動地敘述了他與馬家的淵源,其對於馬家(北平王)之情感歷歷而躍然紙上。
在記敘過往的文字中,韓愈深刻地寫了他第一次看到三個人的印象——北平王馬燧「獨高山深林鉅谷,龍虎變化不測,傑魁人也」、少年馬暢「翠竹碧梧,鸞鵠停峙,能守其業者也」、嬰兒馬繼祖「娟好靜秀,瑤環瑜珥,蘭茁其芽,稱其家兒也。私以為其本意並非「為抒情而抒情」,而是當他面臨祖孫三代相繼離去的場景,他必然回想起初時所見,那個曾在他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景象:那已逝的三個人是如何安然靜好,對照如今之景,感慨便油然而生。在這樣的感情作用之下,韓愈自然須將其情感、記憶書之於文,而後繼以為銘。
誌體正宗乃在客觀地敘人事、述族譜、詳籍貫等,本文卻以韓愈和馬繼祖之家(父、祖輩)的淵源寫起,且其中多帶濃稠的情感,似乎違背了「誌」作為一種文體具有的固定格式,然而韓愈以其真性情所寫的墓誌卻真真實實地記錄了他與馬繼祖的關係及其身世,「淵源」和「真實情感」的書寫使本篇仍為成功的「誌」。
5〈故幽州節度判官清河張君墓誌銘〉為何不出張弘靖名?有無鄙張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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