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給親愛的D,關於我為什麼轉系

親愛的D:

我該如何向你去論述,關於我的興趣、我為什麼轉系,關於一個文化的好壞去取美惡,關於創新和守舊,也關於你的冷嘲熱諷。

我本不應和你計較太多,事實上寫這封信的目的也不在和你爭辯什麼,畢竟你還這麼年輕。然而,你太特別了,無論是身處的環境、所受的教育、未來預計發展的方向,都讓我無法忽視你的一番言論。

你的家庭環境優渥加上父母重視教育,所以你能夠小小年紀就和一大群不同膚色的人種作同學、交朋友;能夠在--我們姑且稱作「國際學校」--中學習、成長,走過你人生中一個重要的學習階段。這也是我為什麼無法忽視你的言論。請你相信,在國際學校上學的目的,絕對不是讓你成為一個「黃皮膚的美國人」或者「黃皮膚的XX人」;我要談論的不是種族主義,不是民族主義,也不是保守主義,而是單純的,希望你看清楚這塊土地,這個你存在過的地方。

四年後你就要離開這個地方,到一個白皮膚藍眼睛的國度,繼續你的人生和學習。這是你的幸運,但也就是如此而已。如果只是因為這樣,你就以一個「國際化」的「全球公民」自詡,並對一個曾經養育過你的土地嗤之以鼻、不屑一顧,這便是你的大不幸。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只是因為對於土地的感情,絕對是寫在血緣之中的,只是你並不知曉,因為這個世代有太多東西太花俏、太華麗,所以你不會去注意到其餘「樸實存在」的東西。

這塊土地有他的歷史,有他的記憶,也有他的子民。有眾人歌頌的傳奇,有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詩。站在比較狹隘的立場:你可以不讀《水滸傳》、不讀《紅樓夢》,但是你怎麼可以不讀《兒子的大玩偶》、不讀《台北人》,或者夏曼藍波安?站在寬泛的立場,過端午、中秋時,你怎可以不讀讀屈原、不讀讀牽牛織女的故事?

我知道你對這塊土地仍然是有感情的,就像是你們在外師的歷史課時總不同意他對於台灣的種種觀點。但我害怕,四年的「國際學校」和四年後的「留學」之後,你不會再是現在的你。

我能做的不多,我也還只是個大學生,只希望你「記住自己是誰」,也算是我的答覆吧!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現代漢語語法|報告|職業稱謂的使用現象觀察、解釋——一個功能學派的觀點

現代漢語職業稱謂的使用現象觀察、解釋——一個功能學派的觀點

壹、摘要
        「稱謂」是語言中重要、不可缺少的語意角色,而其中又可以分成各式各樣類型的稱謂語。值得注意的是,許多職業稱謂在使用現象上有極大差異,比方在書面語或口頭語中針對同一職業可能使用不同詞語指涉,又或某些稱謂可以進入「姓氏+稱謂」的構式中,有些卻不行,而只能進入「姓氏+姓+稱謂」(如「王姓員警」)的構式。諸如此類的語言現象,其背後都應有一套支持其運作的系統、人類的潛在理解,而有時稱謂的不同使用模式也與該詞彙形成的淵源有直接關係。本文希望能解析此類語言現象的成因,可能來自使用情境的不同、理解的差異,或甚至因不同需求而有不同選擇。

貳、研究焦點
1.        歸納不同職業的多種「職業稱謂」(主要指涉個人職業身份的稱謂)之使用模式。
2.        不同使用模式的成因。
3.        同一職業的多種稱謂具有的不同功用。
4.        稱謂與權力的關係。

參、問題意識
        為什麼指涉同一職業的不同稱謂,在使用情境、模式上有如此巨大的差異?又此中差異是否代表人類對於稱謂之間潛在的不同理解(儘管這個不同理解可能先來自於使用習慣的養成,亦即其「理解」是「武斷的」)?又,我們是否能從這個問題上去印證功能學派的論點,亦即語言形式是具備功能的,而人們往往在意欲「表達」之際,去尋找一個「功能堪用」的語彙來表達一己之「志」?


肆、語料分析
二、老師vs. 教師

(一)    他是我的老師                    *他是我的教師
老師來了                     *教師來了
老師你昨天怎麼請假               *教師你昨天怎麼請假
                            *
老師昨天怎麼請假

        在這組例子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在口語講述、對話的情境下,多以「老師」稱呼而不用「教師」,比方句子「他是我的老師」通常是在對話中才會使用,而這邊的「老師」並無法替換成「教師」。「老師來了」通常也是在對話情境中出現,無法以「教師」替換。「老師你昨天怎麼請假」亦同。三個例子比較不同的地方是第三個例中,「老師」是第二人稱,與前兩例作第三人稱用不同。

(二)   *老師節                    教師節
*
老師會館                     教師會館
*
老師公會                        教師工會
*
老師休息室                    教師休息室
*
老師資格                        教師資格

        仔細觀察可發現此組例子中,往往以「教師」作為地點、節日、建築等的命名。如教師節、教師會館、教師工會等,而此處的「教師」卻不能替換成「老師」。
   
(三)    ?勞工節這天,所有的老師都走上街頭 
勞工節這天,所有的教師都走上街頭
*
老師資格                   教師資格

        第一組例子得見於報紙、報導上,其中「教師都走上街頭」較為常見,而「老都走上街頭」則少見。而我們在指稱「教師資格」時,也不會以「老師」代替。

(四)    張老師                            張姓教師

        「張老師」出現在口語中,「張姓教師」出現在報導中,又「張老師」不能改成「張姓老師」,「張姓教師」亦不能改成「張教師」。
三、同vs.

(一)    他是我的同學                     
他是我的學生                  他是一名學生

你是我的學生                   你是我的同學

        這兩個句子都合法,然而卻指涉完全不同的狀況。前者「他是我的同學」預設此二人(曾經)同時具有學生身份,並在相同的機構(班級或學校)中求學。第二個例子則預設說話者和「學生」實際指涉的人之間,存在一師生關係。第三個例子則單純表示「他」具有學生身份。

        從這三組例子中我們可稍微窺見「同學」和「學生」二詞的原始意義。而尤其「學生」一詞在特定語境中強調「師生」關係,某些時候卻又單純表示某人之「學生身份」。(推論:學生原單純指涉「身份」,但當進入「我的——」之構式時,則強調了某種權力/上對下的關係,)

(二)    同學可以借過一下嗎?          *學生可以借過一下嗎?
那邊的同學聽得到嗎?           *那邊的學生聽得到嗎?
(商家店員:)同學你忘了找錢!    *學生你忘了找錢!

        此組例子主要發生於學校(或學校周邊商家)中,前二例主要是同學和同學之間的對話,我們可發現當中的「同學」不能以「學生」代替。第三個例子是比較特殊的狀況,說話者和該同學之間並不具有同窗關係,但店員仍以「同學」稱呼,且不能以「學生」代替之。

(三)    *同學證               學生證
同學會(強調同窗關係)     學生會(強調學生身份)

        表示具有學生身份之證件以「學生證」命名,表示由學生身份者組成之組織——辦理學生活動、爭取學生權益——以「學生會」命名。二者都不以「同學」命名。而一般使用之「同學會」則是指具特定同窗關係者之間的聚會。

(四)    ?全台灣的同學都被學費調漲影響  全台灣的學生都被學費調漲影響(新聞報導)
?同學們都搭上民主列車回家投票  學生們都搭上民主列車回家投票(新聞報導)

        在新聞報導中可見,一般以「學生」指稱,而不以「同學」稱之。

(五)    周同學     周姓學生    *周學生

        「周同學」一般發生於對話中,「周姓學生」則容易出現於報導、書面文章上。其中「周同學」不能改為「周姓同學」,「周姓學生」亦不能改成「週學生」。


四、警官vs. 警察 vs. 員警

(一)    警察先生,我沒有超速            *警察,我沒有超速
王警官您好                   *王警察您好

        面對面的對話中,以「警察先生」稱呼對方,不能單以「警察」;「警官」前則可直接冠上姓氏,「警察」則不行。

(二)    *員警局、*警官局           警察局
*
員警廣播電台、*警官廣播電台      警察廣播電台

        命名時,以「警察」二字命名,二不能以「員警」或「警官」。

(三)    *立法院四周都是警官           立法院四周都是警察
*
立法院四周都是員警
*
別被警官發現了                 別被警察發現了
*
別被員警發現了
                           
警察來了

        依使用情境而言,指稱「警力」空間分佈時,以「警察」稱之,員警、景觀等皆不適用。

(四)    張警官        張姓警察/張姓員警

        對話中稱呼對方時可以「張警官」稱之,若要稱對方警察則需加上「先生」而不能直稱(見上例)。若要在警察/員警前加姓氏,須以「張姓員警/警察」稱之,且只做第三人稱用(通常出現於新聞報導)。
        嘗試以不同角度觀看上述語言現象,可發現導致不同選擇的一些影響因子:

1、權力
        在「對話」中我們常常有習慣、慣用的稱謂詞,比方「同學」、「老師」、「警察先生」等;又在特殊語境中「你是我學生」、「我的學生」、「我的教師」、「我的警察」會有不同的指涉。在這些對稱謂詞的不同選擇中,我們可發現權力的運作往往藏諸其中。「我的同學」、「我的學生」強調不同關係,雖然「我的同學」強調同窗關係係因「同學」一詞的本意淵源,然而「我的學生」通常出自教師之口、強調師生關係,實是一種權力的展現;而可以猜想的,「同學」與「學生」之間展現的不同親疏程度,也是在權力運作下,說話者選擇以「學生」(「我的學生」)強調師生上對下關係的原因。
        同樣的,「我的老師」和「我的教師」之不同,前者是學生稱呼老師,後者則多半出自校長、主任等主事者的言談。老師一詞給予人更親密的關係感受,教師則否。有論者以為「老師」是一價名詞,「教師」是零價,故「我的教師」是不合法的句子,然在權力關係之下,校長若言「我的教師都很認真」卻是符合規範的句子。
        「警察」一詞的使用也值得玩味。我們在對話中,不會單以「警察」稱呼對方,而往往以「警察先生」稱之。為何須加上「先生」?若以權力的角度觀之,警察是國家權力的一種展現,無論我們是因違法而遭遇警察,抑或登門求助,往往身在此一權力結構之下,則以加上「先生」稱呼以表示尊敬,是再正常不過。另外則可能因日治時代民眾往往以「警察大人」稱呼警察,此一用法沿用下來而轉變為使用「警察先生」稱呼。

2、親疏關係
        「老師」、「同學」的親疏關係較「教師」、「學生」為近,此特點可能反映在命名以及對話之間的稱謂詞選擇上。對話中我們往往以「老師」、「同學」稱呼對方,書面用語中則可能選擇「教師」、「學生」稱呼,與親疏關係相關。在命名方面,以「教師」、「學生」、「警察」作為正式命名,親疏遠近與正式與否的關聯性也是影響因子。

3、通指
        不難發現,學生、教師、警察所指稱範圍往往更大,如「全國教師」、「警察分佈」等用語,往往指涉「具有該身份的所有人」,而這種「通指性」的稱呼詞往往被用在命名、報導中,以顯示其客觀性(尤其報導)。

伍、結論

        綜上所述,我們在選擇使用某些看似「相同概念」的不同詞彙時,該「詞彙」本身具有的性質、詞義淵源往往影響著我們的使用模式。人們在使用語言時往往是「先有一個意念意欲表達」,而後去「尋找一個適當的形式」或者「形式與意義相符的詞彙」使用;比如上述詞彙展現的親疏關係、權力關係等,都從而成為說話者的考量原因,而這正是功能學派最基本的主張。「語言」是溝通的「工具」,是故我們往往在尋找適當的工具做適當的表達。

        稱謂詞本身具有明確的「意義」以及高度的「功能性」,是以本文選擇以稱謂詞作為探討的對象,套用以功能學派的主張,二者更能相互支持。然而是否所有的語言現象皆能以「功能」解釋之,則有待更進一步的探討。


        另外,上文論及說話者對親疏關係的認識相對於其選詞用字之影響,應是一個循環、變動、回饋的過程。因為說話者對於親疏關係的認識來自其過去的經驗,而這些經驗可能強化他對於詞彙選擇的判斷,然後此一判斷可能繼續影響後來之人,如此循環之回饋使得「親疏關係」變成我們如今認識的樣子,並非詞彙與生俱來的。是則詞彙功能與人的使用選擇之間的關係,亦有待更進一步的討論。

樂府詩選|作業|閨怨詩擬作

擬閨怨詩


南山有喬木,絲蘿竟日纏。深固橫日月,青鬱何歡歡。北雁歸飛急,池魚沈好眠。山色更迭數,良人征未還。未還當奈良人何?且叫明月把君看。